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方向依法申请司法鉴定,此鉴定必须对方配合才能完成,对方拒绝配合,会导致鉴定无法实施,无法认定需要通过鉴定确定的案件事实的结果。此时应当推定申请鉴定一方所主张的待鉴定案件事实成立。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九十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 如果不同意司法鉴定的申请就是违法。因为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申请鉴定并且是在举证期间那么应该允许。除非当事人重新申请的鉴定除外。其次是当事人对人民的委托鉴定的部门做出的结论有异议也可以提出重新鉴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对人民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予准许:(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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