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题出题欠严谨。应区别不能与绝对不能的情形。
二、理由见:根据《最高人民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十三条 人民审判案件过程中,应当充分保证被告人行使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辩护权利。但下列人员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
(一)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
(二)依法被剥夺、人身自由的人;
(三)无行为能力或者行为能力的人;
(四)人民、人民、机关、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五)本院的人民陪审员;
(六)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七)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
前款第(四)、(五)、(六)、(七)项规定的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人民可以准许。
三、因此,答案a对应(七),答案bc对应(一),答案d对应(六)的情形,答案中bc属于绝对不能,ad属于相对不能,即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例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