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外地买的电动车应该可以在上海入户的。法律依据:《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 外省市号牌非机动车需要在本市通行的,非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向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取得本市非机动车牌证。第规定 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销售者,应当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公示现行有效的产品目录,并通过店堂告示、销售凭证中载明等方式,向消费者承诺其销售车辆已纳入产品目录,符合本市登记上牌条件。消费者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因未纳入产品目录无法在本市登记上牌的,可以依法要求退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 第十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电动车上牌照的办理地点为:当地车管所或交警大队。需要的材料有:1、车主携带本人身份证;2、车辆合格证;3、3C认证;4、车辆购买;5、头盔申请办理挂牌,办理完毕后可在十日内领取牌照。法律客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车辆必须经过车辆管理机关检验合格,领取号牌、行驶证、方准行驶。号牌须按指定位置安装,并保持清晰。号牌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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