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为了确保成都大学生及时享受医疗保险服务,成都社保局规定,学校必须在每年10月30日前组织大学生统一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但不少学生对于医疗保险报销不是很清楚,不知能报销多少一、门诊报销:报销比例:60%;报销限额:一个年度不超过500元;【注明】:因外伤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门诊医疗费,50元以上的部分按90%报销,一个年度内门诊报销限额不超过800元。二、住院报销:起付标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200元;三级医院500元;报销比例: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2%;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50%;报销限额: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最高限额为上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三、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1、按照380元标准缴费:77%,一个年度内报销限额40万元;2、按照190元标准缴费:38.5%,一个年度内报销限额为20万元。【注】:大学生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可自愿参加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与医院级别相关:三级医院起付金额为600元,比例为65%;二级医院起付金额为400元,比例为75%;一级医院起付金额为200元,比例为85%;省内跨统筹起付金额为600元,比例为65%;省外跨统筹起付金额为600元,比例为55%。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以没有参加职工医保的未成年人和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不同的情形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也不相同。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中药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2种观点: 一、转诊报销比例报销比例:1、门诊报销①普通门诊报销比例50%,每人每年报销封顶80元;②门诊观察每日最多可报销30元,每年最多可报销1000元;③门诊大病报销比例50%。2、住院报销①乡镇级(一级)住院报销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85%。②县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70%。③市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55%。④省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50%。⑤经县级新农合管理机构同意转诊备案,并在县域外除市级、省级定点的医疗机构住院的,统一报销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40%,保底报销比例20%。3、大病报销国家确定的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耐多药肺结核、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等20类重大疾病医疗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剩余合规费用8000元以下部分报销17%,超过8000元以上部分报销73%,个人最高年补偿限额20万元。二、转诊报销提交材料1、《基本医疗保险异地转诊审批表》;2、、医疗费用明细清单、住院病历复印件(需加盖病历复印专用章);3、《特殊疾病门诊等医疗费用单位汇总表》、《个人医疗费汇总表》、《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等费用结算认证单》。三、报销范围:符合新农合规定的报销范围,哪怕是异地就医时急诊、门诊和住院产生的费用,也都可以申请报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不支付工伤、第三方侵权造成的意外伤害医疗费用,因为本人意愿或者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意外伤害的治疗费用,按照疾病医疗相同的报销比例报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市内县级定点二级医院住院治疗起付线600元/人次,报销比例为80%;市内市级定点二级医院住院治疗起付线1000元/人次,报销比例为70%;市内市级三级定点医院住院治疗起付线1800元/人次,报销比例为60%;省级三级定点医院住院治疗起付线3000元/人次,报销比例为55%;省级二级定点医院住院治疗起付线2000元/人次,报销比例为65%。二、门诊补偿(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5)中药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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