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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3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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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为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小升初就近入学,推动教育公平,在初二年级结束后提前给予当年就近入学的学生一次升入优质高中的选择机会,并探索高中人才培养方式,2020年北京市继续实施1+3培养试验,即学生在初二年级结束后进入试验学校,在试验学校连续完成初三及高四年学习。人们简称“1+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 国家制定学前教育标准,加快普及学前教育,构建覆盖城乡,特别是农村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各级应当采取措施,为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提供条件和支持。

第2种观点: 2016年,北京部分优质高中学制将延芦销长为4年的“1+3”培养模式,面向本区或跨区招收初陪迟游二学生”的提法,北京市教委明确表示,“1+3”培养模式并非基础教育学制变化和考试招生改革,只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中的试验项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五条 各级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旦哪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

第3种观点: 2016年,北京部分优质高中学制将延芦销长为4年的“1+3”培养模式,面向本区或跨区招收初陪迟游二学生”的提法,北京市教委明确表示,“1+3”培养模式并非基础教育学制变化和考试招生改革,只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中的试验项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五条 各级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旦哪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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