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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机构责任纠纷能否风险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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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所谓风险代理,是指委托人与代理人约定,在案件执行完毕之前,代理人为了维护委托人的利益,先行向等有关机关、组织代委托人垫付诉讼等有关费用,在案件执行完毕后,再从执行回的财产中扣除约定报酬的代理形式,教育机构责任纠纷等诉讼案件可以风险代理,但禁止实行风险代理收费的案件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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