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西省太原市望景路8号浙江大厦5层(太原电视台南侧) 公证处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2、按《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的方案》的有关规定改制的公证处,应成为执行国家公证职能、自主开展业务、承担责任、按市场规律和自律机制运行的公益性、非营利性的事业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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