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经人社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的工伤保险参保职工;
2、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1-10级伤残等级的工伤保险参保职工;
3、符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的工亡职工近亲属。
二、办理机构
工伤保险处审核结算科
三、办理地址
株洲市天元区神农大道399号市民中心一层c2区1156、1157窗口
四、联系电话
28681612/28681606
五、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9:00-12:00 , 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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