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李亨利(外文名:Lee Henley HuXiang),伯利兹人、汉奸,原名李沪祥,1955年出生于上海,在中国内居住经商,长期向在美敌对分子提供大量资金,勾结境外势力插手事务,资助实施危害中国的犯罪活动。
2、2019年11月26日,经广州市人民批准,李亨利因涉嫌资助危害犯罪活动罪,被广州市依法逮捕。
3、2020年4月23日,广州市侦查终结李亨利资助危害犯罪活动案,依法移送广州市人民审查起诉。
4、2021年4月2日,李亨利因资助危害犯罪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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