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标准下的公共建筑室内外台阶的踏步宽度不宜小于0.30m,踏步高度不宜大于0.15m,并不宜小于0.10m,踏步应防滑。当室内外高差超过1000mm时,应在台阶临空一侧设置围护栏杆或栏板。
2、另根据《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的固定,台阶如果设置在人流密集的场所,台阶高度需要超过0.70m并侧面临空时,应有防护设施。室外台阶由平台和踏步组成,平台面应比门洞口每边宽出500mm左右,并比室内地坪低20~50mm,向外做出约1%的排水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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